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推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

日期:2014年04月11日 17:10:00

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五年来,东北地区中小企业发展势头十分迅猛,经济总量和贡献度已占半壁江山,特别是在吸纳老国企下岗职工,扩大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,成为推动振兴的生力军。但地区经济发展中,与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密切相关的融资难问题,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,而信用担保体系滞后是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之一。据统计,截至2006年底,东北虽有担保机构337家,由于没有形成完整体系,特别是地市及以下政策性担保机构还基本处于起步阶段,整体作用发挥相当有限,累计担保支持中小企业4.9万家,仅占总量的7.7%,担保贷款额只占商业银行贷款总额的1/10.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原国务院振兴东北办认识到,尽快建立东北区域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,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,是促进东北地区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键。经过多次深入调研、反复论证,2008年2月,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,由原国务院振兴东北办、国家开发银行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省、内蒙古自治区及大连市政府联合推进,筹建成立了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,这是政府支持的全国第一家区域性中小企业再担保机构。首期注册资本金30亿元。

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设在吉林省长春市,并将分别在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省、内蒙古自治区和大连市设立分公司。公司成立以来,各项工作稳步推进,机构组建、业务规程设计、规章制度建设,以及人员招聘等工作已经完成,进入了再担保业务实质性操作阶段。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、工商银行、中国银行、农业银行、建设银行、交通银行、光大银行等商业银行,以及有关地方商业银行,在“互相信任、同建共赢、风险共担、利益共享”的基本运营理念上达成了共识,为中小企业再担保业务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。随着再担保业务的陆续全面展开,按照再担保可利用资金50亿元、放大倍数为8测算,再担保直接增加的贷款规模为400亿元,可拉动担保机构新增担保贷款规模142亿元,新增担保贷款总额542亿元,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东北区域中小企业所需担保贷款的要求。同时,可使区域内中小企业新增地区生产总值271亿元,新增受保企业户数4.4万户,新增就业人数23.87万人,年均新增地方级财政收入25亿元以上。再担保费率按2%计算,再担保费收入将达8亿元,资金运营收益达2.24亿元,提取各类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8亿元,净利润1.08亿元,能够实现再担保资金的保值增值。通过设立区域性信用再担保公司作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,充分利用政府信用引导市场资源,带动各层次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快整合,促进担保机构市场信用和担保能力的提升,控制和分散信用担保体系的风险,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市场的覆盖面,理顺并增强担保体系与商业银行体系的密切合作,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,促进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振兴。

可见,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,除商业银行创新贷款品种、改进服务外,发展完善再担保体系是一种好的选择。